9月1日下午,长沙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胜昔副检察长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决定李胜昔副检察长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责编:李玉梅
一审:李玉梅
二审:王晗
三审:刘永涛
来源:掌上长沙
9月1日下午,长沙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胜昔副检察长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决定李胜昔副检察长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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