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您不跑空!”长沙法院执行法官固定接待安排请查收!

2026-06-1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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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立案后,如何联系到法官?

  如何了解执行案件办理进展?

  如何及时反馈财产线索?

  ……

  超全执行接待安排,让您不跑空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同于审判工作的“坐堂问案”,执行法官的工作更多的是把生效文书上的胜诉权益变成申请执行人的“真金白银”,执行法官需要外出办理财产调查、查封扣押、组织腾退等工作,有时发现线索“说走就走”,不在办公区属于常态。这导致当事人未提前沟通联系直接到法院找执行法官总是“扑空”。沟通不畅容易使当事人产生与执行法官见面难、联系难等误解,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现将长沙市法院执行接待场所和联系电话进行公布。让大家既能通过信息化平台、电话反映诉求,及时获悉事项办理情况,又能与执行法官现场见面,提高沟通效率,大家快来看看吧!

  途径一: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可以在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手机端口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电脑端口登录)等信息化平台注册登录,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线上线索报送、线上进度查询、线上约谈和解、网络司法拍卖等便捷举措,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案时长。

  途径二:执行接待日

  长沙两级法院执行局将每周固定排班,执行人员值班接待,当事人可以在固定时间直接找到案件经办执行人员,现场当面沟通,推动案件快速高效办理。

  途径三:12368热线

  长沙中院配备专人接听12368热线,可以联系执行法官、查询进展、投诉建议等。当事人可来电告知工作人员诉求,工作人员记录后按程序将事项流转至经办执行人员,执行人员会在期限内办理并回复当事人。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楼执行局(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南门军培巷)

  接待时间:每周一14:00-17:00,全体执行法官接待;每周二、周四9:00-12:00、14:00-17:00,值班执行法官接待

  联系电话:0731-85480658

  芙蓉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嘉雨路467号)

  联系电话:0731-84784808、84784879、84784843

  链接:如何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接待日值班表更新啦!

  天心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天心区人民法院二楼执行局接待中心(天心区湘府中路350号)

  联系电话:0731-85890303

  链接:@案件当事人:天心法院“执行法官接待日”最新安排请查收!

  岳麓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二楼大厅209-210接待室(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731-89781410

  链接:速点!岳麓法院执行接待值班表更新!

  开福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开福区人民法院一楼执行局接待室(开福区华章路1号)

  联系电话:0731-84816525

  链接:执行法官接待日历上线了!

  雨花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雨花区人民法院一楼执行事务中心(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

  联系电话:0731-85882061

  链接:@当事人,这份“执行法官接待日”值班表请查收!

  长沙县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长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88号)

  联系电话:0731-81888110

  链接:长沙县法院执行接待公告

  望城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望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2楼大厅211接待室(望城区雷锋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31-88131356

  链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接待事项的公告

  浏阳市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一:浏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浏阳市关口街道环府路1号)

  联系电话:0731-83609285

  接待地点二:浏阳市人民法院园区人民法庭2楼204接待室(浏阳经开区永阳路14号)

  联系电话:0731-83609129

  链接: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待公告

  宁乡市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三楼接待室(宁乡市金洲镇金水路70号)

  联系电话:0731-87058091

  链接:2026宁乡法院“执行法官接待日”细则来了!速速收藏~

  特别提醒

  1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接待时间将相应调整。

  2

  当事人本人来访,请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来访,除受托人带好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代理授权材料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来访,请携带律师证及委托代理授权材料。

  3

  为维护司法秩序,将对进院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请勿携带危险物品,请勿酒后来访,请勿带未成年人前往。

  4

  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说明问题或反映情况,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5

  经济活动存在商业风险,执行活动同样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能。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客观上还取决于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在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然无法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要理性面对“执行不能”的结果。

  

责编:李玉梅

一审:李玉梅

二审:陈新

三审:刘永涛

来源:长沙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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