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载于《湖南日报》2025年11月21日12版
长沙中院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实现企业有序退出和生态保护“双赢”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刘中芳 黄 鑫
前不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邀参加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与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围绕“绿色破产”进行深入研讨,并分享“长沙经验”。
近年来,长沙中院始终坚持践行“绿色破产”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破产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创新机制、协同治理、专业赋能,实现了破产企业有序退出与生态风险精准化解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长沙某铝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法院发现140余桶,总计26吨的过期电氟油漆露天堆放。据悉,电氟油漆废物为水溶性液体,具有较高生态危害性和生物毒性,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泄漏扩散,对周边土壤、水源造成不可逆损害。
“企业破产并非简单的资产清算,更需警惕‘企业退出、污染留下’的生态隐患。”长沙中院清算破产庭副庭长赵康宁说,该批过期电氟油漆已露天堆放3年之久,存在极大的泄漏风险隐患,堆放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又有多处居民区和多所学校,若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绿色生态处置面临沉重的压力。
面对这一“生态风险”,法院第一时间确立了“环保优先于资产处置”的审理原则,创新“法院主导+多部门协同”的治理模式,构建跨部门环保联动处置机制,凝聚环保攻坚合力。
立即启动专业处置机构的选任工作,采用“环保部门资质审核+管理人核算成本+法院监督”的筛选机制,既确保专业性和程序公正,同时还要求以低成本化解重大环境风险,迅速从源头上阻断污染扩散路径。同时,法院依法指导管理人将危险废物处置费纳入破产费用范畴,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不受案件进程影响。
坚持“专业化处置+全流程监管”的工作思路,指导管理人引入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物成分进行精准分析,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害化处置方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形成包含转运记录、处置凭证在内的完整证据链,确保每一步操作都可追溯、可核查。
最终,26吨危险废物在多方“护航”下安全转运,不仅创下零事故、零泄漏的闭环处置记录,危险废物处置也只花费8万余元,实现了“低成本化解高风险”的治理成效。
“破产审判不仅是市场出清的‘手术刀’,更应成为生态保护的‘安全阀’。”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帅说,截至目前,该院审理的3起“绿色破产”案件中,每一起都是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长沙中院将持续探索破产程序与生态修复的深度融合路径,以司法智慧破解“企业破产、污染留痕”的治理难题,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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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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