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信息(79期)

2025-06-17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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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华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作出反规避初裁

2025年5月15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NEW PNEUMATIC TYRES OF RUBBER OF A KIND USED ON MOTOR CAR AND ON BUSES OR LORRIES)作出反规避初裁,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柬埔寨、泰国和越南出口至南非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进口自柬埔寨、泰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其中,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4011.10.01、4011.10.03、4011.10.05、4011.10.07、4011.10.09、4011.20.16、4011.20.18和4011.20.26。

2022年1月31日,南非对进口自中国的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7月28日,南非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4年9月20日,应南非行业组织South African Tyre Manufacturing Conference于2024年7月25日提交的申请,南非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是否经由柬埔寨、泰国和越南出口至南非以规避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土耳其:对华光伏铝边框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5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0号公告称,应土耳其行业协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铝边框(参考英语译文:Aluminum Frames for photovoltaic panel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541.90.00.00.11。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 Ticaret Bakanlığı

İthalat Genel Müdürlüğ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ğütözü Mah. Nizami Gencevi Caddesi No: 63/1 06530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欧盟:对华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和武钢新日铁(武汉)镀锡板有限公司(WISCO-Nippon Steel Tinplate Co., Ltd.)的反倾销税均为13.1%、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反倾销税为46.8%、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的反倾销税为24.6%、其他公司的反倾销税为62.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10 11 00、7210 12、ex 7210 70、7210 90 40、ex 7210 90 80、7212 10和ex 7212 40(TARIC编码为7210701015、7210708020、7210708092、7210908020、7212402010、7212408012、7212408030、7212408080和721240808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墨西哥: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5月29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西班牙语:Poliéster Resina/Resina de poli (tereftalato de etileno)]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收0~0.26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其中,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Chongqing Wankai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和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Wankai New Materials Co. Ltd.)为0、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ina Resources Chemical Innovative Materials Co. Ltd.)为0.12美元/千克、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Jiangsu Hailun Petrochemical Co. Ltd.)为0.04美元/千克、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tai New Material Co. Ltd.)为0.26美元/千克、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Jiangsu Xingye Plastic Co. Ltd.)为0.14美元/千克、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yu New Material Co. Ltd.)为0.10美元/千克、其他出口商为0.26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特性粘度不低于60毫升/克(或0.60分升/克)的原生聚酯树脂,以及特性粘度不低于60毫升/克(或0.60分升/克)的原生聚酯树脂与回收PET的混合物,不包括100%回收和再循环自PET瓶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907.61.01和3907.69.99。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月29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8月9日,墨西哥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4%~63%的临时反倾销税。(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实施保障措施

2025年6月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5月14日,印尼财政部在印尼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29号令,决定自2025年5月23日起继续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Expansible Polystyrene/EPS)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22日)为2,352.478印尼盾/千克、第二年(2026年5月23日~2027年5月22日)为2,328.473印尼盾/千克、第三年(2027年5月23日~2028年5月22日)为2,304.46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0年11月18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21年12月3日,印尼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4年7月22日,应印尼国内生产商申请,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1月2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巴西:对华热轧板卷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6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3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rcelorMittal Brasil S.A.、Gerdau Açominas S.A.和Usinas Siderúrgicas de Minas Gerais S.A.于2024年10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葡萄牙语:Laminados a quent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参考描述为铁或非合金钢的热轧平轧产品,未镀覆、涂层或包覆,任何宽度,非卷材形式、厚度小于4.75毫米,或卷材形式、任何厚度(以公告原文为准)。涉及南共市税号7208.10.00、7208.25.00、7208.26.10、7208.26.90、7208.27.10、7208.27.90、7208.36.10、7208.36.90、7208.37.00、7208.38.10、7208.38.90、7208.39.10、7208.39.90、7208.40.00、7208.53.00、7208.54.00、7208.90.00、7211.13.00、7211.14.00、7211.19.00、7211.90.10、7211.90.90、7225.30.00、7225.40.90和 7226.9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defesacomercial.cgac@mdic.gov.br(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印度:对涉华维生素A棕榈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6月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4/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3月1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瑞士和欧盟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Vitamin- A Palmitate)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瑞士和欧盟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涉案中国生产商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Shangyu NHU Bio-Chem Co.,Ltd.)为14.95美元/千克、中国其他生产商为20.87美元/千克,瑞士生产商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Limited为0.87美元/千克、瑞士其他生产商为8.2美元/千克,欧盟生产商为11.09美元/千克。涉案产品包括浓度1.7 MIU/Gm和1.0 MIU/Gm所有形态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无论是否经过稳定化处理,不包括用于动物的1.6MIU/Gm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62100、29362290、29362800、29369000、29362690和2936299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iramal Pharm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瑞士和欧盟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3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作出聚酯加工丝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6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Polyester Textured Yarn)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8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发起双反调查。2019年1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4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4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欧盟:RASFF通报

日前,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了2025年第21周通报。针对中国大陆输欧产品预警通报2项,拒绝入境通报2项,信息通报1项。具体信息如下: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责编:封豪

一审:封豪

二审:王晗

三审:刘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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