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这位“白衬衣”民警拟获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表彰

2025-04-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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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湖南省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湖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对339名湖南省劳动模范和157名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其中,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东屯渡派出所民警刘头仔被确定为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刘头仔,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入伍,2009年转业至长沙公安队伍,现为芙蓉公安分局东屯渡派出所社区民警,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中国好人”、湖南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十佳社区(驻村)民警”等荣誉称号,并荣立过个人一等功。

繁华夜市的“守护者”

天色渐渐暗沉,点点微光亮起,一个个摊位次第铺开,摊主们在夜色下吆喝着,食客们拍照打卡,长沙最大的夜市——扬帆夜市烟火气十足。扬帆夜市共有三百多个摊位,日均人流量约4万人次……身穿“白衬衣”的刘头仔在人群中特别醒目,不少摊主一眼认出这正是他们熟悉的“老刘”。

临近退休,今年的春节是刘头仔在岗位上度过的最后一个春节。值班当天,他刚梳理完手头的未完事项,紧接着规划开年的反诈计划。待夜市迎来客流,他和同事拿着对讲机,走进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守护好扬帆夜市这份烟火气,是社区民警刘头仔的职责之一。

“今天生意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液化气罐使用一定要规范,安全是第一位!”刘头仔笑着向摊主们打招呼,时不时提醒他们要诚信经营、安全经营。巡逻的同时,老刘还不忘进行新春反诈宣传,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连他给别人的新春祝福,都有了“反诈年味”。

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今年是刘头仔从警的第16个年头,此前他有23年的军旅生涯,这些经历让他不仅保持着军人规律的作息,更让他怀揣着基层民警踏实肯干的情怀。担任社区民警后,每天早上7点左右,刘头仔便出现在社区,听吃早餐的居民们说些“家长里短”的事。每一次,他都会把从群众中了解到的情况,以及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仔细地记在笔记本上。这样厚厚的笔记本,他的柜子里已有9本。

多年来,刘头仔靠着一个个扎实的脚印,在社区扎下了根。如今,在社区转一圈,无人不识“刘户籍”——曾有前科的小刘(化名)、小张(化名)认识他,“刘户籍像婆婆子一样念叨我们,念得我们走上正轨,现在我们组建了工程队,收入很稳定。”孤寡老人彭娭毑认识他,“刘户籍有个记事本,上面记着我们的生日,逢年过节经常送礼物给我们。”社区居民邱波认识他,“2014年8月7号,我们所住楼栋二楼起火了,刘户籍抱起一床被子在龙头下淋透,冲进厨房,用被子将着火的煤气管盖住,险情排除了。”

提到刘头仔,不论是共事的领导、同事,还是辖区群众都这样评价他:“不管啥事,只要交给刘头仔同志,我们就都放心!”即使退休临近,刘头仔依然干劲满满,穿梭于街头巷尾,守护辖区万家灯火,站好最后一班岗。

责编:龚裕

一审:李玉梅

二审:王晗

三审:刘永涛

来源:芙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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