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消防丨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入户大厅,浏阳一车主被处罚

2024-11-2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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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8日讯(通讯员 寻艳)11月27日,浏阳市某小区一男子将一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单元入户大厅内,被消防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联合浏阳市荷花街道在对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单元电梯入户门厅内,不仅堵塞了疏散通道,还存在火灾隐患。

发现这一火灾隐患后,大队消防监督员立即通过小区物业联系到该电动摩托车车主,电话向其阐明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入户门厅的危害性,同时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对车主邓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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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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