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2日讯(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杨哲 石双权)11月18日16时26分许,长沙县交警大队黄花中队民警在长沙县S103与S207交叉路口开展过境货车“三见”行动,发现一台牌照为苏AE65**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两侧擅自加装了灯光装置,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执勤交警现场责令驾驶人王某某将非法装置拆除,将车辆恢复原状,并罚款500元。
据了解,临近年终,各行各业都进入年底冲刺阶段,工程运输、电商物流、商家年底备货等货运需求十分旺盛,长沙的过境货车也大幅增加。为切实加强过境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实现事故预防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升级,长沙公安交警于11月启动过境货车见车、见人、见货“三见”行动。
长沙公安交警依托交通安全全息作战平台搭建的大数据模型,将全市300余万条外地货车通行数据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对比,共研判产生高风险过境货车 3519台。并通过专项查缉、上门排查等方式,对每一台高风险过境货车做到见车、见人、见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过境货车疲劳驾驶、超限超载、非法改型、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不符合要求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
11月12日00时29分许,天心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芙蓉南路高架快速路开展过境货车“三见”行动,民警拦下一台牌照为赣CBS**6的重型厢式货车,该车涉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除了闯禁区外,驾驶人周某某还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车辆。周某某将面临罚款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记8分的处罚。
目前,长沙公安交警共排查过境货车4367台次,查处过境货车重点交通违法54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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