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30日讯(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陈剑锋)7月27日16时20分许,在长沙大道万家丽路口,雨花交警七中队 发现一台车牌为湘AD1***7的小型新能源货车存在异常,该车所装载货物的高度已经超过了规定,且该车后牌照被车辆的载货挡板遮挡,涉嫌遮挡号牌。
经询问,驾驶员姚某(34岁 岳阳市人)的工作是给高桥市场内的店面运送货物,这一趟他装载的货物有些多,导致载货挡板难以关闭,姚某索性就挡板彻底放下来遮住后车牌,而姚某认为,只是遮挡了一面牌照应该不属于违法行为,随后驾车上路。在现场,交警告知其违法后果,并对其进行了宣教。
因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及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姚某面临驾驶证记10分,罚款3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号牌是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增加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即使是遮挡一面号牌,也属于交通违法,驾驶人切勿抱侥幸心理,驾驶遮挡号牌的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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