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6日讯(通讯员 邓昊雯)为切实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公安分局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打击"黑窝点”、排查"黑气瓶”。
燃气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如不规范使用会产生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故。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联合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瓶装液化气、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储、使用燃气等。
近日,岳麓公安分局接到湘江新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线索,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彭某在家中私藏液化气空瓶28个、少重液化气钢瓶9个,有极大安全隐患,依法对彭某采取行政拘留。从去年9月至今,岳麓公安分局已查处涉嫌燃气非法经营案件20余起,行政拘留12人。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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