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希晨)近期,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在侦办一起保险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保险赔付金额和事故二手车价格差,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受当前部分车企为清库存开启降价风潮,间接推动了二手车市场的火爆,随着市场的逐渐扩大,此类犯罪有可能不断涌现,各地应予关注。
经分析,此类犯罪分“三步走”完成骗保过程:
一是低价购入事故二手车,购置高额车险。嫌疑人在二手车市场购置一台事故车,确认该车辆未出险后,用较低价格购入,并为其购置较大金额车险。因为保险公司确认车辆价值,是以车辆销售发票开具日期折旧计算,且车损险计算车辆价值时,还可在30%比例内上浮,因此该类型车在旧车市场确认价值远远低于保险公司承保车辆价值。
二是人为制造事故,造成重大车损。此案中,嫌疑人在该车辆保险期内联合维修厂,通过维修厂“专人”指点,精心策划一起“不慎”将车辆开入水塘,整车泡水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车险赔付。
三是利用核保漏洞,诈骗保费。当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不会对车辆车况进行细致现场勘验,嫌疑人正是利用该漏洞,加上该车车龄短且未有出险记录,更加难以界定驾驶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保险公司只能按车辆承保价格予以赔付,赔付价格往往远超购车价格。嫌疑人通过此种方式先后在湖南、广东等地多次作案,骗取保险公司高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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