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温馨提醒:警惕财务人员“蚂蚁搬家式”侵财犯罪行为

2024-04-2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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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4月20日讯(通讯员 龚艺)随着互联网系统在公司财务部门普遍运用及财务支付行为多频化,公司企业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蚂蚁搬家式地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行为屡禁不止、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数额触目惊心。近期,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的湖南某咨询服务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具有典型代表意义。

张某系公司员工,年仅28岁,任职公司财务部门长达7年。张某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深得公司领导和同事信任,在公司财务部门任出纳,掌管着公司4个银行账户的制单和审核权限。2021年至2023年,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申报、利用“APP”篡改银行账户对账单信息等手段,一次又一次,从小金额到大金额,私自将公司总计1100余万人民币非法转账到个人账户。同时,其通过“APP”软件修改银行账单真实余额再上报公司,掩盖真相,伪造了资金存放于公司账户的事实。案发时,张某已将非法侵占公司的1100万元全部挥霍用于网络赌博,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属于职务侵占。追诉标准是3万元。

为了防范小职员大侵占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发生,长沙警方提醒:公司需制定严格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和审核;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坚决杜绝职员既任会计又兼任出纳的现象;建立授权审批和资金支付办理制度,杜绝出纳既管理银行账户支付制单U盾又管理审核U盾的现象;同时,要加强公司员工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职员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

责编:赵志高

一审:封豪

二审:张福芳

三审:周韬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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