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可拨打0731-12345-1进行投诉

2023-12-25 14:29
字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5日讯(记者 金慧 通讯员 曹焕 郑卫)近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联合印发《长沙市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投诉流程,切实为经营主体纾难解困,强化法治保障,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投诉办法》从经营 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5个方面,明确了12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属于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的;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违法违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涉嫌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政府及其部门依法签订的合同非因不可抗力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针对长沙市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工作职责,《投诉办法》明确,导致经营 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给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经营 主体均可提出投诉,将被投诉主体范围扩大至“公共企业”,进一步扩大营商投诉范围。同时,将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实施“接诉即办”和分级限时办理,进一步提升营商投诉处理时效。

经营 主体投诉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0731-12345-1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邮寄材料、来信来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862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邮箱:csyhzx@163.com)。 

责编:封豪

一审:金慧 封豪

二审:王晗

三审:谭登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