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蓝天办曝光5起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3日讯(记者 陈新 通讯员 何嘉卉)肆意倾倒建筑垃圾、随意露天焚烧垃圾、餐饮油烟超标排放......近日,长沙市蓝天办曝光5起蓝天保卫战典型案例。下一步,长沙市蓝天办将继续加大对涉气突出污染问题的整治,以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截至9月20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40天,较上年同期增加32天,优良率为90.9%,较上年同期增加11.82个百分点。
案例一、8月24日,天心区青园街道城管办与城管执法中队巡查至木莲西路巢之恋小区出入口时,发现当事人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辆(车辆牌照为湘AZ29Z6)承运倾倒的建筑垃圾且造成周边扬尘污染,执法人员依据《长沙市城市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500元。
案例二、8月28日,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巡查人员发现当事人在北二环与金星北路辅道处露天焚烧垃圾,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观沙岭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当事人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9月1日,天心区城南路街道组织城管办联合执法中队对餐饮油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安排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重点餐饮门店进行检测,经检测里仁坡巷夏天河鱼馆油烟超标排放,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案例四、9月9日,天心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南托街道中意二路福星驾校空坪发现的一起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行为,天心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罚款2000元。
案例五、9月9日,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城管办、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周某利用夜间焚烧垃圾,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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