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检察院成功追诉“5·5”专案11名涉黑恶“漏网之鱼”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日讯(记者 欧阳倩 通讯员 向应庠)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11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一案日前在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11名被告人均为高检院、省扫黑办、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5.5”涉黑专案中的追诉对象。“5.5”涉黑专案中27名追诉对象,现已追诉到位20名,剩余的7名追诉对象公安机关正在完善相关证据材料,适时移送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雨花区检察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案件质效关,仅用20余天时间审结案件,并且所有被告人均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同时,该案也是疫情防控期间雨花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法庭依法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后,法院于6月30日公开宣判。其中,4名被告人被依法认定为涉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到3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1年8月不等的刑罚。共计适用罚金刑人民币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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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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