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欧阳白
《诗屋2025年度诗选》大多数作者和朋友应该收到了,要是再过三天没有收到,请大家在此文后留言,有希望获得本书而没来得及在上次公告后留言,也可以在此文后留言,还有少量可以赠送。还有朋友咨询诗屋的选稿标准,其实标准只有一个字:好,当然,我和昕孺以及诗屋同仁也提出过所谓的好诗主义,但最近一次公开场合谈好诗主义又有N年了,时间易逝,但风骨犹存。最近几天和陈新文、李春龙等诗友聊天,对这些主义也好,主意也好,还是有些新的想法,当然骨子里的东西不会变,担心新想法随时间逝去,就写了一些小文章,这是其一。
诗之动人的两个维度:情感与表达
在诗歌的审美坐标系中,“情感”与“表达”构成两条相互交织的核心轴线,共同决定一首诗能否真正触动人心。笔者提出的“好诗主义”,以“创新与感动”为衡量诗歌价值的双重标准,恰好对应这两个维度:“感动”指向诗歌的情感内核,“创新”则关乎其表达形式。这一理念不仅呼应古今中外的诗学传统,也为理解诗歌的动人本质提供了清晰而有力的理论框架。
一、情感:诗歌的生命体温
(一)真情实感是诗歌的基石
在《〈原野〉论》中明确提出:“真情实感是‘感动’的基石与最高伦理。”诗歌的感召力,源于诗人将自身的情感与生命体验全然投入的真诚。这种“真”,必须是带有作者“体温”的个体经验,而非泛泛而谈、空洞无物的公共抒情。它拒绝虚假的崇高,也摒弃程式化的悲喜,唯有真实,才能穿透表象,直抵人心。这一主张与中国古典诗学中的“诗缘情”传统一脉相承。《毛诗序》有言:“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强调诗歌乃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钟嵘在《诗品序》中进一步指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将情感视为诗歌创作的根本驱动力。至清代袁枚倡“性灵说”,主张“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更是将个体真情推向极致,强调诗歌应抒发真实的个性与生命体验。这种对真情的推崇并非东方独有。法国诗人波德莱尔曾言:“诗歌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强烈到足以成为一种创造。”俄国诗人普希金亦认为:“没有情感,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歌。”这些跨越时空的声音,共同印证了情感在诗歌中的核心地位——它是诗的起点,也是终点。
(二)情感的层次性与共鸣
情感并非单一维度的存在。笔者对陈仲义先生对诗之动人将其细分为“感动”“撼动”“挑动”“惊动”等不同层次,深有同感,这样能揭示出诗歌情感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当然,谢冕先生将之统一认识为“感动”也没有错误,这是从整体上说的。从审美实践看,并非所有情绪都能引发同等强度的审美反应,真正动人的,往往是那些蕴含深刻内涵、具有强烈冲击力的情感。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便是典范之作:“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此诗无景物铺陈,无修辞炫技,仅以极简之语道出怀才不遇的孤寂。然而,正是这份孤独超越了个人际遇,升华为对宇宙时空的哲思,因而能穿越千年,叩击无数读者的心弦。同样,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将个体苦难与苍生命运相连,展现出博大的人道关怀。这种情感不仅感动当下,更在历史长河中激起回响。正如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所言:“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真正动人的情感,往往具备普遍性与超越性,能够跨越时空,唤醒人类共通的情感记忆。
(三)情感的真实性与独特性
在笔者看来,诗歌的情感必须真实,但这种真实并非对现实的机械复制,而是诗人对生活的独特感知与深刻体悟。反对虚假抒情,拒绝“正确的废话”,唯有“带着体温”的情感,才能在读者心中留下印记。诗人余秀华的作品正是这种真实性的典范。她的诗歌近乎赤裸地呈现生活状态与内心世界,充满对生命的热爱、对爱情的渴望以及对命运的抗争。如《我爱你》中写道:“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这种对日常细节的真实描摹与对生存境遇的深切洞察,赋予其诗歌一种直击灵魂的力量。这种独特性并非刻意标新立异,而是诗人个性与生命经验的自然流露。正如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所言:“诗歌是在宁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真正的诗人,能在平凡中发现不凡,在沉默中听见回响,并以独特方式将其表达出来。这种独特性不仅塑造了诗歌的个性,也为读者打开新的感知通道。
二、表达:诗歌的艺术镣铐
(一)形式创新的必要性
笔者主张:“每一首诗都可以有它的内在格式要求。”反对为现代诗设定统一格律,认为那会束缚新诗的“革命性”。将诗歌创作比作“戴着镣铐跳舞”,关键在于舞者能否“带着镣铐自由地跳舞”——即根据每首诗的情感需求,创造出最契合其内核的“独特表达范式”与“不同品牌的镣铐”。这正是形式创新的意义所在。中国新诗的发展史,本质上是一部不断突破与重构形式的历史。从胡适《尝试集》打破旧体格律,到郭沫若《女神》释放自由诗的激情,再到朦胧诗派以意象重构语言秩序,每一次形式变革都推动了审美观念的演进。正如艾青所言:“形式是内容的外衣,必须适应内容的需要。”真正的形式创新,从不为标新立异,而是为了更精准、更深刻地传达情感。西方现代诗歌亦如此。从象征主义的“通感”手法,到未来主义的“自由诗体”,再到超现实主义的“自动写作”,诗人不断挑战语言边界,探索表达的新可能。这些实验不仅拓展了诗歌的表现力,也丰富了读者的审美体验。
(二)语言的锤炼与陌生化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语言的锤炼是表达的关键。笔者虽偏好平实语言,反对堆砌辞藻,但也强调“表达能出奇”,主张在平静叙述中蕴含动人之力。这一理念与俄国形式主义的“陌生化”理论不谋而合。什克洛夫斯基在《作为手法的艺术》中提出:艺术的目的不是“认识”事物,而是“感知”事物。为此,需通过“陌生化”手法,使熟悉之物变得陌生,从而延长感知过程,增强审美体验。在诗歌中,这种“陌生化”常体现为语序的颠倒、意象的错置或词语的非常规搭配。如杜甫“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打破常规语法,使“香稻”“碧梧”获得新的诗意重量。现代诗人多多写道:“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呀。”以“封锁”这一军事术语形容寒冷,赋予自然现象以政治隐喻,语言顿时生出张力。正是这种锤炼,使诗歌超越日常表达,进入艺术之境。
(三)技巧与情感的统一
在笔者的诗学理解中,技巧始终服务于情感。强调“技法服务于情感”,主张形式与内容相统一,这与中国古典诗论中的“文质彬彬”思想遥相呼应。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强调内容与形式的平衡。刘勰在《文心雕龙·情采》中进一步阐述:“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情感是经线,文辞是纬线,唯有经线端正,纬线方能织就锦绣文章。在诗歌创作中,技巧若脱离情感,便成炫技;情感若缺乏技巧,则难达人心。真正的大师,能将技巧融于情感之中,使之成为情感的自然延伸。李白《将进酒》豪放奔涌,却暗藏情感起伏;语言如江河奔泻,而情思层层递进。正是技巧与情感的浑然一体,成就了千古绝唱。
三、情感与表达的辩证统一
(一)情感是表达的灵魂
在诗歌中,情感是表达的灵魂。没有情感的表达,如同无魂之躯,纵然形式完美、技巧高超,也难以打动人心。笔者将“感动”作为诗歌价值的重要标尺,正是基于对情感核心地位的深刻认知。某些现代诗歌过度追求形式实验与语言游戏,忽视情感根基,导致作品晦涩难懂、空洞无物。即便结构精巧,若无真情灌注,终究无法引发共鸣。明代李贽在《童心说》中强调:“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真正的好诗,必出自赤诚之心,是诗人生命经验的自然流淌。
(二)表达是情感的载体。
再真挚的情感,若无恰当的形式传达,也难以抵达读者。笔者重视“创新”,正是认识到表达方式对情感传递的决定性影响。同样的情感,因表达方式不同,效果迥异。苏轼《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以朴素语言寄托对亡妻的思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语言极简,情感却深沉如海。正是这种克制的表达,反而更具穿透力。反之,若表达失当,再浓烈的情感也可能被遮蔽。因此,诗人需不断锤炼技艺,寻找最契合情感的表达路径。
(三)情感与表达的和谐共生
在优秀诗歌中,情感与表达并非割裂,而是和谐共生。情感赋予表达以灵魂,表达使情感得以升华。笔者所倡“好诗主义”,正是追求“创新与感动”的统一——好诗,既要有真挚的情感,也要有独特的表达。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以平实语言表达对生活的向往:“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情感温暖明亮,表达简洁有力,二者交融,形成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穆旦《赞美》则以深沉笔触书写民族命运:“走不尽的山峦的起伏,河流和草原……在忧郁的森林里有无数埋藏的年代。”思想厚重,语言凝练,情感与形式浑然一体,令人读后久久不能平静。
四、结语
诗歌的动人之处,在于情感与表达的完美融合。情感是诗的生命体温,赋予其灵魂;表达是诗的艺术镣铐,使其得以飞翔。笔者提出的“好诗主义”,正是对这一辩证关系的理论提炼——唯有“创新”与“感动”并重,才能成就真正的好诗。在创作中,诗人应以真情为基,勇于探索新的表达可能,追求情感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在阅读中,读者亦应从这两个维度切入,深入体味诗歌的内在力量。在这个喧嚣的时代,诗歌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它让我们在浮躁中回归内心,在平凡中看见诗意。愿我们始终珍视诗歌,让那份带着体温的情感与精心雕琢的表达,在心灵深处永远流淌。
责编:封豪
一审:封豪
二审:陈新
三审:刘永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